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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优秀文化墙评选活动实施方案

来源:顺义区文明办时间:2009-12-22

  一、活动目的:

  根据《顺义区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》安排,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,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墙传播文明、改善村容村貌,弘扬文明乡风的宣传阵地作用,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,探索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、新方法,区文明决定开展“靓丽新农村,文明促和谐”--农村优秀文化墙评选活动。

  二、活动范围:

  各镇组织并推荐辖区内的单位(包括行政村主要大街、镇政府主要大街等)申报。

  三、活动时间:

  2009年4月至6月

  四、活动步骤:

  1. 动员阶段(4月)。各镇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以“靓丽新农村,文明促和谐”--农村优秀文化墙评选活动为龙头,动员各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文化墙更新与美化。

  2. 实施阶段(5月)。各镇要积极组织各村以原有文化墙为基础,听取群众建议,参考评选标准,进一步修缮、美化文化墙,更新宣传内容,对村民开展教育活动。镇政府主要大街文化墙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。

  3. 评选总结阶段(6月)。文明办协同相关部门成立考评小组,对农村文化墙进行评选,总结表彰文化墙评选活动中的优秀村镇。

  五、奖项设置:

  文化墙设计制作金奖10个、银奖20个、铜奖30个,活动组织奖若干。

  六、评选程序:

  1. 4月25日前,各镇上报参评单位名单和主要大街名称(见附件3)。

  2. 5月15日前,各镇上报参评文化墙整体图样。

  3. 6月下旬,考评小组对参评文化墙图样和实地进行综合考评。

  七、评选要求:

  (一)文化墙主题内容:

  1. 传承奥运精神,建设文明北京

  2. 人文北京、科技北京、绿色北京

  3. 爱首都、讲文明、树新风

  4.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

  5. 首都市民文明公约

  6. 村规民约和文明守则

  7.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

  8. 社会治安和民主法制

  9. 基层党建和廉政文化

  10. 环境建设知识和管理制度

  11. 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

  12. 文明村镇、和谐家庭、绿色家庭创建标准

  (二)文化墙评选标准:

  1. 内容:主题突出,教育性强;结合实际,内容细化;提倡群众参与编创;内容浅显易懂,群众易于接受。

  2. 形式:图文并茂、色彩鲜明、美观大方,可视性强;整体设计有特色,有创意。

  3. 规格:悬挂于街道两侧,材料结实,制式规范,融入周边环境;文化墙相对集中,合计总长度不少于100延米。

  八、工作要求:

  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
  各镇要抓住评选活动的契机,把农村文化墙建设做为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,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责成专人负责文化墙的设计更新及参评工作。

  (二)积极动员,明确任务

  各镇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引导各村踊跃报名参加。要指导各村整体构思,注重创新,突出特色,贴近群众,让文化墙真正成为镇村环境建设的亮点、展示文明村镇创建成果的园地和教育群众的宣传阵地。

  (三)注重过程,广泛参与

  各镇要把握文化墙的设计、制作、维护、更新等环节,注重活动过程,要在征求群众意见、组织群众自创、突出本地区特色上下功夫,真正把参与评选的过程当成对村民进行教育的过程,不断提高村民素质和文明水平。

  顺义区文明办     
  2009年4月16日    

  “靓丽新农村,文明促和谐”农村优秀文化墙
  评选活动考评小组名单

  组 长:沈凤田  文明办主任
  副组长:宁宝和  文明办副主任
  组 员:刘 洪  城管大队副大队长
  王树柏  文化委调研员
  刘志刚  司法局副局长
  刘秉堂  监察局副局长
  李光明  08办副主任
  王国华  新村办常务副主任
  王学武  计生办副主任
  焦长志  文明办干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