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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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绿港美,家乡好”农村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:
2009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,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也将在顺义举办。为充分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成果和新风尚,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,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、区文化委、区文联、区广电中心决定联合举办“绿港美,家乡好”农村原创文艺作品大赛,并将此次大赛作为“十月金秋”文化活动之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,通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,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,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,为推动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二、大赛主题
绿港美,家乡好
三、作品内容
参赛文艺作品要突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,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,紧紧围绕广大农村生产生活、创业致富、学习成才、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选材,颂扬先进人物和事迹,抨击社会各种不良风气与丑恶现象,讴歌广大人民群众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下,同心向上、科学创新、脚踏实地、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和建国6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果。
四、作品形式及要求
1.本次参赛文艺作品包括歌曲、舞蹈、戏曲、曲艺四大类,歌曲可分为独唱、合唱、表演唱等;舞蹈可分为独舞、双人舞、集体舞等;戏曲可分为京剧、评剧、豫剧等;曲艺可分为快板、三句半、京东大鼓、小品、相声等。
2.参赛作品适合舞台表演,形式新颖活泼,充满乡土气息,为农村群众所喜闻乐见,作品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
3.参赛作品必须是2008年以后创作的拥有自主版权的作品,如引起版权纠纷,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.参赛演员应为业务好、水平高的本辖区文艺骨干。在颁奖晚会上,有条件的镇可以聘请专业演员表演本镇作品。
五、征稿时间
2009年8月21日始至10月31日
六、参赛作品数量及报送地点
以各镇为单位,每单位上报2-3个节目,10月31日前将大赛作品推荐表上报区文联办公室,联系电话:69423793。
七、征集作品评奖
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、区文化委、区文联、区广电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,对文艺作品进行现场评奖,届时将评出一、二、三、优秀奖及组织奖若干名,届时将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八、工作步骤
1.筹备创作阶段(8月21日-10月31日)。8月中下旬, 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、区文化委、区文联、区广电中心联合下发文件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。一是发动全区19个镇动员所辖业余文艺团队及镇、村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。二是发动区文联所辖音协、舞协、戏协、作协及文化馆小百花艺术团创作文艺作品。
2.认真排练阶段(11月1日-11月30日)。全区19个镇要认真挑选业务好、水平高的文艺骨干进行排练新创作的文艺作品,届时区文联有关文艺家协会和文化馆专业人员将给予辅导。
3.选拔评比阶段(12月1日-12月14日)。在19个镇上报文艺作品基础上,大赛组委会将分河东、河西两片组织两场文艺作品现场选拔赛, 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区总决赛。组委会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在全区总决赛专场演出中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名。
4.组织颁奖文艺晚会(12月中旬)。在各镇获奖作品基础上,组委会将举办“绿港美,家乡好”农村原创文艺作品颁奖晚会,内容为综合性文艺节目,时间为1个半小时, 本场晚会将充分展示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奋发有为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大力营造喜庆、团结、繁荣的浓厚氛围。
九、工作要求
1.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本次大赛是新时期进一步推动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。为加强对本次大赛领导,现成立由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杨宝华为主任,区文明办主任沈凤田、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朝龙、区文化委主任刘振河、区文联主席高源为副主任的“绿港美,家乡好”农村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组委会,并下设办公室(区文联办公室,联系电话:69423793)。进一步明确了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,区文明办负责本次大赛总协调,动员部署大赛相关工作;区文委、文联负责大赛作品评审、改编,筹措资金等事宜;区委宣传部、广电中心负责本次大赛的宣传报道等事宜。
全区各镇要按照通知精神,高度重视,从实际出发,精心部署,成立相应组织机构,明确专人负责群众文艺作品的创作、排练、调演等各项组织工作,同时要在人员、时间、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。
2.广泛宣传,严密组织。各镇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,大力宣传本镇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做法和优秀成果,让人民群众深刻体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幸福生活,引导群众关注新农村变化,激发群众参与热情,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农村文艺活动,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,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导向。